2015年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教师招聘简章(139名)

来源:时间:2015-05-18 15:17:00

关键词: 招教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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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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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简章

 

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应聘人员如放弃某一环节的,则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在考试工作结束后,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应聘人员不符合职位聘用条件等原因导致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二、招聘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高中教师72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17名、幼儿园教师50名,具体职位详见《金沙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 (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高中教师

本科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本科学历须获得学士学位),取得所应聘职位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

(1)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所应聘职位学科专业要求的,可不提供教师资格证

(2)应聘音乐、心理辅导教师职位,所学专业符合所应聘职位学科专业要求的,可不提供教师资格证。

2.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本科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应与所应聘职位学科相符。

3.幼儿园教师

(1)取得幼儿教师资格,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学前教育、幼儿师范、幼儿教育专业的可不提供教师资格证)。

(2)学前教育、幼儿师范、幼儿教育、音乐、美术、舞蹈、器乐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职位的正常工作。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6月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5.《岗位一览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截止2015年5月15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解聘(辞退),截止2015年5月15日未满5年的人员。

5. 截止2015年5月15日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 截止2015年5月15日,金沙县机关、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9.截止2015年5月15日 ,仍在岗的毕节市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时间:2015年5月15日。

招聘信息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如因应聘人员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9日至2015年6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及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在金沙县教育局人事股(金沙县鼓场街道成治路二小门前教育局办公楼四楼)。

3.报名事宜:应聘人员自行下载《金沙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规定的资格条件选择应聘职位,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后用A4纸打印(只收打印表),在“应聘人员签名”或“代报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职位。

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按要求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⑤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聘的,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并按管理权限加盖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印章;

⑥《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和提供的报名资料,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资格审查有关人员责任。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须达到3:1比例。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招聘计划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应聘人员所报考职位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应聘人员本人申请,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不能改报的,给予办理退费手续。改报职位和办理退费手续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9日。

六、考试

高中、幼儿园教师职位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60% ,面试成绩占40%,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位不进行笔试,根据专业技能需求确定考试方式。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试考务工作。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书目,也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培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有关培训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考试内容为所应聘职位专业知识。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15年7月4日,上午09:00 — 11:30。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7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人员

(1)高中、幼儿园教师职位:在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说课,说课内容为应聘职位相应学科现行教材。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结合《简章》有关要求,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作为体检对象;如考试成绩完全相同的,则对成绩完全相同的应聘人员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的应聘人员作为体检对象。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人发﹝2004﹞10号)的规定执行。

体检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一律不予认可。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金沙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材料、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通过考察,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规定的资格条件以及在报名时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者,确定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行文聘用。

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关系的,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后果自负。

应聘人员在聘用岗位低服务三年,三年内不得调整工作岗位,也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录聘用考试。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如应聘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发现并经查实应聘人员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十二、组织领导

成立金沙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招聘的具体工作。

附件:2. 金沙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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