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经县编委研究同意,县城区小学面向乡镇小学选调教师16名。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
三、选调对象
乡镇中心学校在编在岗小学教师,具有五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10年12月31日后新进人员不在此之列)。
四、选调条件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学专业或任教学科须与选调岗位一致;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近三年因参与有偿补课和搞有偿家教受查处的。
五、选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选调的有关信息公告将于2015年6月29日起通过东至县政府网(http://image.dongzhi.gov.cn/)、东至教育体育网(http://image.dzjy.gov.cn/)、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image.dzldj.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时间2015年7月3-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2015年东至县城区小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参加选调考试介绍信及经学校验印的上一学年度原始备课笔记。逾期不再办理。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
3.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于7月8日在原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各岗位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应不低于2:1,否则相应核减或者取消该岗位(学科)选调计划数。核减或取消岗位选调计划数的将另行公告。被取消选调岗位的报考人员,由东至县教育局负责通知于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总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7月9日上午10:00-12:30。
笔试地点:东至县城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设定笔试成绩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在达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满分为100分。以试讲形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及其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程序的掌握及新课程下的教学理念及创新意识。试讲的具体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教材内容。试讲的课题和顺序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备课时间60分钟,试讲的时间15分钟。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终合成成绩:
终合成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考察
考察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根据终合成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比例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终合成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按以上办法如仍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考察,由选调学校及主管单位全面衡量择优选调。以下环节如出现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出现缺额的,按参加面试人员的终合成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和终合成成绩,分岗位(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由拟选调人员选择拟聘用学校。
(六)公示
拟选调人员在东至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经调查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自愿放弃选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缺额的按以上程序和办法递补一次。
六、纪律监督等有关事宜
公开选调工作应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共同解释。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0566-7026916
县人社局:0566-7016873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566-7026613
原标题:2015年东至县县城区小学教师选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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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至县教育局
东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至县监察局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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