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决定为县直有关学校面向乡镇学校遴选教师70人。为确保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18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遴选的办法,把一批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年富力强的优秀农村专业教师遴选充实到县直学校,以弥补县直学校教师不足,促进城区教育健康发展。
二、遴选名额
遴选县直教师70人。其中淮滨高中教师20人;初中教师35人(思源学校中学部10人、实验学校初中部15人、淮滨一中10人);实验学校小学部15人。
三、遴选对象和范围
15个乡镇公办学校在岗教师(不含4个办事处辖区内学校)。
四、遴选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拟聘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与遴选岗位相适应的年龄、文化水平、专业技术知识。
4.身体健康。
(二)遴选资格
1.学历:报考高中教师,第一学历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县直初中教师,第一学历须具备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且同时具备本科学历;报考县直小学教师,第一学历须具备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2.报考高中和初中教师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应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3.报考小学、初中、高中教育教师年龄均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在农村任教3年及以上(2012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
5.所教学科2012-2013学年度、2013-2014学年度统考成绩,初中至少有两学期位居本校同年级、同学科前二分之一及以上位次;乡镇直小学至少有两学期位居本校同年级、同学科前二分之一及以上位次;村级小学至少有两学期位居本乡镇村级小学同年级、同学科前二分之一及以上位次。
6.从事初中教育的教师,只能报考高中或初中学科;从事小学教育的教师报考初中教师第一学历须具备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且同时具备本科学历和初中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须第一学历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同时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7.2012—2014三个年度中有一个年度考核不合格或2012—2015年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不能报考。
8.非教学一线人员不能报考。
9.报考高中、小学教师需要报选具体遴选学校及学科,报考初中教师只需报选学科。
五、工作步骤及程序
1.成立组织。2015年8月14日,成立以副县长李辉为组长,监察局、教体局、人事局、财政局和编办五部门参与的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发文宣传。
2.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15年8月15日- 8月17日,8月17日上午12:00报名结束。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资格审查由教体局人事股牵头负责,教学成绩审核由所在乡镇直中小学校长和中心学校校长负责。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交近期二寸免冠同底彩照4张,同时交验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当时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人员共同签字有效。报名地点:教体局六楼。学科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达不到报考比例的调整学科遴选计划。
3.准考证领取。2015年8月18日下午15:00到教体局六楼领取准考证。
4.笔试。笔试时间:2015年8月19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教育公共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高中、初中、小学各学科总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5.面试时间及方式。2015年8月21 日上午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说课时间为10分钟,说课内容使用淮滨县中小学现行版本教材。面试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6.2015年8月21日下午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高中、初中、小学各学科总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遴选人员。根据各学校学科计划分配录取人员。
附件:2015年淮滨县县直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计划表
淮滨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8月14日
附件:
2015年淮滨县县直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计划表
学校 | 信息教育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地理 | 历史 | 体育 | 合计 | 备注 |
学科 | |||||||||||||
淮滨高中 | 1 | 1 | 3 | 2 | 1 | 5 | 4 | 1 | 2 | 20 | |||
县直初中 | 2 | 6 | 7 | 6 | 2 | 2 | 2 | 2 | 2 | 1 | 3 | 35 | |
实验学校小学部 | 1 | 5 | 4 | 3 | 2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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