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168名)

来源:时间:2018-05-31 11:56:53

关键词: 招教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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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3日—15日,上午8:40—11:30,下午2:40—5:30

笔试时间:2018年6月30日上午9:00—11:00

备考推荐:2018年广教师招聘考试协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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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清府办〔2012〕91号)精神,结合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的需要,为进一步充实我区教师队伍,改善队伍结构,保证2018年秋季新学年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68名,其中初中教师11名,小学教师154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3名。为确保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二)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在报考时可按相应的专业要求或相应学科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在报考时可按相应的专业要求或相应学科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历届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硕(博)士生。

2.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以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两类人员,须在2018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学历要求:国家承认学历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层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四)年龄及身体要求: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3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处理完毕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清远市清城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违约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岗位和职数

    招聘岗位和职数详见《2018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及招聘人数表》(附件1)。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编制,按照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执行。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image.qingcheng.gov.cn)-信息公开指南-清城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8年6月13日—15日,上午8:40—11:30,下午2:40—5:30,清远市清城区飞来湖中学,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环城西路胜利雅苑对面。

2.报名方式。采用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者不接受报考。报名时提交《2018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考生须预先登陆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打印,贴好相片,并多备1张同版的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接受资格审查。

(1)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身份证、教师资格证。

(2)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

3.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报考者原则上按《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2015年5月30日至2018年5月3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报考“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岗位,也可报考其它岗位,但学历须达到该岗位要求,同时笔试成绩均不再加分。

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 现场审核需提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如报考此“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岗位,限服务在清远市或本人户籍(生源)在清远市。

(5)已列入清城区安置计划的随军家属,符合相关职位要求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优惠办法参照《清远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暂行办法》(清府〔2010〕59号)执行。即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申请人要到清城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提交《干部家属随队审批报告表》、《随军家属个人简历》、随军家属清城区户口的户口簿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招聘办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由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组织,根据岗位职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录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笔试(占总成绩50%)。

(1)笔试时间和地点。2018年6月30日上午9:00—11:00,清远市清城区飞来湖中学(清远市清城区环城西路胜利雅苑对面),清远市清城区后街小学(清远市清城区下廓后街66号)。

(2)笔试内容和形式。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同一试题闭卷考试形式进行。

    2.面试(占总成绩50%)。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内容主要是面向招聘岗位,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言行、举止、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综合素质。

    3.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按百分制不达60分的不予录用。

    (2)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4.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笔试、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考试的总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1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如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1)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其在校的现实表现情况,由毕业学校提供;暂缓就业毕业生由档案托管单位或户籍所在的居委会提供。

(2)报考者提供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安保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3)已婚报考者须提交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未婚报考者须提交未婚证明。

    (五)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如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依时按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视其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服务期间,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

(七)其他。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本次招聘具体考务工作由清城区教育局负责,清城区人社局履行指导、监管职责。

4.以上公告由清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人及电话:

黄老师0763—3333000      徐老师0763—3322095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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